广西建设监理(总第26期)》
Guangxi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期号:2012年第2期

主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主办: 广西建设监理协会

主编: 罗 馨

编辑: 黄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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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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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监理(总第26期)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对2011年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当前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结合2010年召开的全国建设工程监理会议精神,住建部近年来颁布了一系列针对建设监理的相关规定和文件,体现了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理行业的高度重视,从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审批后动态监管、强化市场现场的两场联动、创新信息化监管手段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一、加强法规建设,保障监理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进一步明确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促进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进一步明确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促进工程监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原建设部于2006年发布实施《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并出台《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解决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虚假注册、人证分离等现象,改善了执业监督力度不够等方面问题;2006年建立了《工程监理统计制度》,按年发布《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为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理企业及人员的动态监管提供了数据。2007年,印发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解决了我国监理行业反应非常强烈的监理取费偏低的问题,为监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保证。2007年施行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为监理企业指明了未来发展的方向。2009年,住建部将《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启动了起草工作。2010年住建部向各省印发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2011年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加强了对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力度,2012年出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借鉴了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经验。在通用条件中明确了工程监理基本工作内容,对于规范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签约、履约行为,防止合同主体利益失衡,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秩序都将发挥积极作用,有了更加明确的责任,有利于强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心;有利于激励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利于提高监理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本事;有利于增强为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工程监理事业健康有序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和促进行业有序竞争
针对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住建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我区住建厅也相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职人员注册证书违规挂靠核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我区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和要求,特别对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及总监任职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文件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1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需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最多不得担任超过3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体现了建设主管部门下大决心整顿我区建设市场,对确保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起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按目前我区252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计算,即使每人都担任3个项目的总监,仍有51%的项目无法配备总监,若严格按文件规定不得跨市担任总监,则有更多项目无法配备总监。加上对公职人员注册证书违规挂靠核查清理后,我区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将更少。虽然我区通过开展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区行业中从事监理工作多年的人才资源,至今,广西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已开办了五期培训班,通过培训取得证书的人员共2200人,这些人员目前都在监理一线为确保我区工程质量安全贡献力量,较大程度地缓解了我区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的不足,但我区在建项目人员需求与监理人员不足的矛盾依然显著。
三、创新监管信息化,建立行业诚信体系
根据住建部所发的《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区住建厅也连续出台《关于实行全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和工程检测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送信息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1】年13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年15号),加快注册人员、企业、工程项目三大数据库的建设步伐,构建主数据库与企业资质证书管理系统、诚信平台以及注册人员等子系统数据库的实时联通,为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初步奠定基础。近期,住建部通过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功能,对监理企业资质加强了动态监管,今后监理企业的人员流动也将进一步规范化,也就是说监理企业的人员配备必须与所取得的监理资质相匹配,该企业的监理工程师如要申请转出该企业,系统便要求该企业一定要达到所相应的监理资质的人员要求才可以转出,这样,虽然对部分监理工程师的流通造成了一些影响,一些监理企业暂时无法立刻适应,但从长远的角度看,这些管理措施的出台,必将使得监理行业的发展更为规范和有序,保证了监理市场企业资质管理的严谨性。通过这一系列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文件,建立健全建设监理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监理市场诚信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监管体系,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行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监理企业自身建设,切实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在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监理会议上,郭允冲副部长对监理企业的建设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监理企业要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形象。一是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总监责任制,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规定的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保证专业配套、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二是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升企业技术业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要坚持原则,敢于依法、依强制性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要加强诚信、遵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四是要大力开展培训教育,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要采取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全面提高监理企业的技术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五是要善于学习借鉴国内外各类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创新工程监理技术、管理、组织和流程,在现场监理工作中引进科技手段和先进检测工具,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程监理工作的水平和成效,提升工程监理工作权威性和公正性。六是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工程监理企业,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抓住发展机遇,通过重组、并购和内部资源优化配置等方式,逐步形成人力资源雄厚、技术优势明显、管理水平较高、核心竞争力强的综合性工程咨询、工程监理企业。其他中小工程监理企业,也要通过努力创新,发挥自身的某一方面优势,在做专、做精、做强上下功夫,逐步发展成为独具专业特色、规模适度、机制灵活、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型工程监理企业。
从国家宏观经济及政策来看,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中短期内国家经济调控政策仍将维持扩张导向,拉动消费、加快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的结构调整措施将不断出台,在投资方向上,继续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项目倾斜,加快城镇化发展已成为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强劲动力。我区城乡一体化发展任务艰巨,基础设施需求巨大,住宅需求旺盛,工程建设发展空间巨大,这些都为我区建筑业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也为我们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当前我区的监理行业总体形势是十分严峻的,广大监理企业应当认清当前形势,认真思考如何生存和发展,如何顺应市场经济的大势等重要问题,如果我区的监理企业仍旧停留在过去那种相互间盲目恶意压价竞争,其结果不仅是大量的市场份额为外来同行占领,严重威胁企业的生存,甚至会导致我区监理企业无法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最终为市场所淘汰。
总之,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从实际出发,重视解决监理行业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公平、有序、开放的监理市场,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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